初中小学就读学生办理学籍转入程序
【发布时间】: 2015-12-31 10:21:10 | 【阅读0 次】 |
一、入校新生或老生家长到原学校,查询学生本人的全国统一电子学籍号(个人标识码),把学生本人及监护人信息(包括学生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原就读学校名称,年级,父母姓名,联系电话),提供给教练或文化课老师。
二、教练或教师依据新生个人学籍信息,填写转学籍申请表(一式四份),填好后交给学籍管理员,加盖学校公章,学部负责人集中到教育局加盖公章。
三、学籍转学申请表加盖好公章(学校公章、教育局公章)后,转交学籍管理员,学籍管理员在全国中小学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上传学生转学籍信息,提交转学申请,上传佐证材料(学生转学申请表拍照上传),学校审核同意。
四、登封市教体局审核我校上传的转学申请,符合要求,审核同意,学籍系统自动发到学生原学校和原学校上级教育主管部门。
五、教练或教师将学生转学籍申请表(此表已盖好我学校、教育局公章)寄给家长,家长收到转学籍申请表后,到学生原学校、原学校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加盖公章,两个公章盖好后,一份留在原学校存档,一份留在原学校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存档,另外两份转学籍申请表寄给教练或老师,转交学籍管理员存档。
六、学生原学校,原学校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在收到我校上传的学生学籍转学申请表后,进行审查,符合转学籍条件,审查同意。我校学籍管理员,就可以把学生的学籍电子档案调入我校。
七、学生学籍电子档案成功调入我校后,学生转学籍完成。
八、中小学转学籍办理咨询电话:0371—60166907